生命的吟唱
读过《小王子》吗?
“孤独的小王子痛苦地离开了自己的星球,也离开了那朵他深爱的玫瑰花,他来到地球后才知道,这里有成千上万朵和她相同的玫瑰。”
“后来,小王子又遇到了一只狐狸,狐狸告诉他‘你的玫瑰是唯一的,因为你为她浇过水’。
小王子爱的这朵玫瑰明明与地球上成千上万朵玫瑰没有什么不同,小王子为什么唯独钟情与她呢?
因为小王子赋予了这朵玫瑰对自己的意义与价值,让玫瑰有了生命。
人生无意义,所以意义只能由自己定义,自己赋予,你追寻的“意义”是对你而言的,你才是“意义”的主体。当你试图向外界寻求答案的时候,你注定得到的是“虚无”,注定获得的答案是他人言说的“意义”,那是他们的“意义”,那么这种“意义”对你而言又有什么“意义”呢?
这几天看了一本名叫“穿越66号公路”的书,是一位曾经独自一人自驾穿越美国66号公路的中国女性写的。这本书中提到了一句话,是罗曼·罗兰说的:大多数人在三十岁以后已经死了。
说实话,我看到这句话时是很震惊的,因为我觉得它一语中的,指出了大多数人即将面临或者正在面临的命运——丧失了生活的目标,浑浑噩噩地过日子。他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不再作为一个独立的会思考的个体,而是作为社会这个大机器上的一个小零件,日复一日按部就班地做着同样的工作,直到生锈废弃那一天为止。
如果在三十岁的时候放弃自己的梦想屈服于现实,丧失了生活的热情,大概就是罗曼·罗兰口中的“死了”吧。
杜拉斯说:“一个人午轻的时候,出发毫无自信,对自己不确定,对自己的存在不确定,难有再晚些时候,我们才学着像别人那般相信自己”不过,对于很多人来说,二十九岁的最后一个晚上,他们全身上下的浪漫细胞一下子消失殆尽大概是真的吧。
每一个梦想都是平等的,并不是说探索世界就比与自己最爱的人好好生活高大上,只要你依旧在为自己的梦想努力,你的生命就不会终结于三十岁。相反,如果你每天只是浑浑噩噩过日子,那么就算你去过这个世界的每一个地方,你也只不过是“去过”而不是真正体验过,你的生命也早就终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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